福濟宮七星娘娘 獎助學金急難救助金實施辦法 一、宗旨: 1.嘉惠太保青少年學子,支持青少年學子不因貧困而失學,鼓勵年輕學子努力讀書,厚植能力,期以提升未來競爭力。2.就讀太保國中、太保國小之學生,家境清寒,家庭發生重大變故者,經審查委員會審核通過者。 二、經費來源:合計新台幣捌佰萬元整。 1.福濟宮管理委員會新台幣:参佰萬元整。2.張清全先生捐贈新台幣:伍佰萬元整。 三、實施方式: 1.助學金對象:單親清寒家庭學生或家庭遭逢重大變故、父母無工作能力而就學困難者為優先。2.獎學金對象:在各項學習領域成績表現優良者、品德良好。3.急難救助金對象:經審查委員會委員審核通過者(限太保里)。 四、申請程序:填寫申請書、學校初審、本會委員審核並進行訪查評鑑。 五、獎助方式: 1.助學金:國中20名每人6000元,國小30名每人4000元 。※(國中1~2年級)(國小1~5年級)。2.獎學金:國中1~3年級,每班二名,每人1000元。 六、申請獎助學金之學生有下列情事者,即喪失資格: 1.該學年已領其他民間機構設立之獎助學金者。2.領獎學金之學生應當參加頒獎典禮,未經本會同意無故不參加者。 七、本獎助學金之核發,由本委員會組織「福濟宮獎助學金審查委員會」審議決定之 本審查委員會每學年開會一次,委員 5 至11人,由福濟宮管理委員主任委員及召集人,其餘由主任委員另聘之。 八、申請本辦法之學生應繳下列文件: (一)獎學金:申請書、成績單。(二)助學金:申請書、清寒證明書。(三)急難救助金:戶籍謄本(限太保里)-貧戶證明書。※前項第二款清寒證明書,由學校級任導師或校長證明。 九、申請書件由原學校彙送本會核辦,申請文件不齊者,不予受理。 十、本要點自發佈日起施行,(112年5月17日修正)。